一大早醒来,我怎么也睡不着觉了,于是,便打开电脑。在《360新闻》,有一个鲜明的标题《女子公交车未让座遭母女殴打》。打开网页,知道是《新文化报》光明文化版登载的。现将事实照转如下,供阅者判断:
8月31日,24岁的赵女士傍晚下班乘坐3路公交车回家。因为身体不舒服,她排队等了两辆公交车,才算找了一个座位,位于车厢后部双排座的外侧,“当时因为是下班时间,车上很快就坐满了,还有几个人是站着的。”赵女士回忆,在亚泰大街站点上来两个女子,其中年轻的抱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,从车厢前部走到车厢后部,没有人起身让座。
她们走到车厢后部赵女士身边,把孩子放下来,让她握住栏杆。“这个孩子身高到我腰的位置,自己能把住栏杆,何况还有大人照顾。”赵女士说,她自己身体也不舒服,认为没有必要让出座位。
这时,后面年长的女子说话了:“小年轻的,一点素质没有,还是大学生吗?”
赵女士开始没以为是在说她,只是抬头瞅了一眼,接着低头用手机看新闻。“可是那女的一直在说,后来脏话也出来了。”赵女士回忆,后来意识到可能是在批评自己,但不知道那几个人是一家的,所以说了一句:“你如果有座你就让让,别吱声了。”这时,年轻的女子生气了,喊道:“妈,她能听懂吗?”接着指着赵女士的鼻子出言不逊,说着说着突然给了她一个大嘴巴。
众说纷纭,暂且不论,这里我要说的是《新文化报》的态度和导向应该怎样引导。请看报纸上这篇稿子的最后一段是怎么说得,还原文照摘:
如果确实不舒服不让座不该被指责
看起来,这话似乎没有大错。还有吉林精神文明办一位负责人讲的一大段,看起来似乎也没有大错。但我要说,若离开了这篇报道的具体内容,还有意思吗?如若联系报道的事实,“光明”和先进的“文化”又何在?所以我要说,单从这篇报道看,文化报无文化,光明版不光明。
新闻必须客观真实,但客观真实的东西未必就正确。面对复杂的社会世相,记者和媒体不能够掠奇、凑热闹。对社会新闻,应该有明确的态度和导向,把人们的视线引导到正确的理性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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